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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 籍 教 师 入 境 须 知
来源: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时间:2003-09-17

1、办理报道手续、住宿登记
2、30天内到外管处办理居留证
3、居留证到期提前三天办理延期手续
4、回国休假前需提前10天办理再入境签证

常见手续办理须知
办理工作签证所需材料:

1、邀请信
2、确认件(原件)
(1) 护照复(2) 印件
(3) 学历证明
(4) 教师/资格证书/胜任教师的推荐信
(5) 健康证明
(6) 简历
(7) 聘请申请表

办理专家证所需材料:
1、体检表(或复印件)
2、合同
2、确认件(复印件)

办理外教专家证延期手续所需材料:(领事处)
护照复印件
延期报告
申请表
续签合同
(对以前手续不全的,增补:毕业证书、履历表)
原有专家证

外教办理居留证(办理地点:外管处;电话:2802722)所需材料:
外国文教专家证及复印件
体检表
2寸照片2张
护照及复印件
签证及复印件
本人亲自去
申请表(在外管处现场填写)
手续费:(约220元人民币)

外教居留证延期(办理地点:外管处;电话:2802722)所需材料:
护照
专家证(已延期的)
2寸照片,2张
申请表
延期报告

假期往返签证:(办理地点:外管处;电话:2802722)所需材料:
护照原件(外教要专家证)
再入境证明
照片(2寸,2张)
申请表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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